《通用规范》专家系列解读 | 工程防水等级及确定依据

Time: 2023-05-19 13:48:59   have People participation

编者按:工程防水等级是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设计最基本的依据,是确定项目防水设防的控制性标准,这是初步设计深度的要求。因此在初步设计阶段就应确定项目的防水等级,并在其总说明中明列;无初步设计阶段的小型建筑,则应在报批方案中确定防水等级。此外,防水等级也是概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之一,不可或缺。


一、工程防水等级的缺定
通用规范第2.0.6条将工程防水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并明确了应根据工程类别和防水使用环境类别确定工程防水等级。条文如下:

 因为工程类别分为甲、乙、丙三类,使用环境分为Ӏ、Ⅱ、Ⅲ三类,因此条文中防水等级的规定比较难以理解,用下面图表的形式来表达就一目了然了。

 
防水设防等级与防水类别、使用环境类别的关系

使用环境类别
Ⅰ类Ⅱ类Ⅲ类
工程
防水
类别
甲类一级一级二级
乙类一级二级三级
丙类二级三级三级

本条对于防水等级的规定与现行的《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18、《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有较大的变化。各部位的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在后续的文章中再分享。
     

二、工程防水类别的规定
通用规范将建筑与市政工程分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两大类型,其中建筑工程按照防水设防部位分为地下工程、屋面工程、外墙工程和室内工程,市政工程分为地下工程、道桥工程和蓄水类工程。第2.0.3条将各防水设防部位按照防水功能重要程度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条文如下:

表2.0.3以对渗漏的敏感程度作为防水功能重要程度,甲类是对渗漏敏感工程,丙类是对渗漏不敏感的工程,乙类是除甲类和乙类以外的工程。因为通用规范中没有条文说明,对于防水功能重要程度和渗漏敏感程度怎么理解,影响因素有哪些未作进一步的说明,因此该条文执行过程中如何界定工程的防水类别,需要在各部位的技术标准中加以界定,提供给建筑师参考并执行。

不同的工程防水部位,其工程防水类别确定因素是有区别的。如屋面工程主要根据渗漏造成的影响程度、工程重要程度、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地下工程根据人员密集程度、停留和活动时间长短等因素确定;道路桥梁主要根据工程的重要程度确定;蓄水类工程根据渗漏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


三、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
不同的使用环境对工程防水等级、防水设防的耐久性等具有较大的影响。通用规范2.0.4条对不同工程类型的防水使用环境进行了分类,分为Ӏ、Ⅱ、Ⅲ三类。条文如下:

地下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是根据抗浮设防水位标高与基础底面标高高差确定,根据《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第2.1.12条对抗浮设防水位的定义和第5.3节对抗浮设防水位确定的有关条文,抗浮设防水位一般为场地历史最高水位或水位预测咨询报告提供的使用期最高水位。因此也可以理解为当地下室深度范围有地下水时为Ӏ类使用环境,防水设防以地下水为主;无地下水时为Ⅱ类使用环境,防水设防以渗入地下工程周边土层中的雨水为主。

屋面工程和外墙工程影响因素较多,包括降水、风荷载、温度、温差、太阳辐射照度、 紫外线等。由于全国降水量的分布基本是和季风的方向一致,受云层的影响,降水和太阳辐射照度呈反向关系,从上述影响因素看,降水量对屋面工程和外墙工程防水设防的影响更明显。因此以降水量作为主控指标。

除降水量外,风压对外墙工程的防水设防有比较大的影响,虽然规范中未作规定,但设计师在确定防水等级时也应加以考虑。

室内工程按照功能进行分类。频繁遇水场合或长期相对湿度 RH≥90%的场合指需要经常用水的房间或者湿度长期很大的房间,比如卫生间、厨房、洗衣房、淋浴间、清洗、清洁或加工等等需要大量用水的场合,定义成Ⅰ类;无水的室内区域如偶发渗漏水可能造成明显损失的场合为Ⅲ类使用环境,间歇遇水的场合指除开Ⅰ类和Ⅲ类外的室内区域,如阳台、需要用水清洗的地面等为Ⅱ类使用环境。

道路、桥梁工程的使用环境主要考虑冻融、盐分、酸雨等对防水耐久性的影响,以此作为使用环境分类的依据,当存在这些环境影响因素时,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定义成Ⅰ类。除Ⅰ类环境外的其他使用环境为Ⅱ类。

蓄水类工程主要考虑蓄水介质的腐蚀性和冻融对防水耐久性的影响,有腐蚀性介质或处于冻融状态的蓄水类工程为Ⅰ类使用环境,长期蓄水、浸水或长期处于湿润状态的,非干湿交替无腐蚀介质的蓄水类工程为Ⅲ类使用环境。干湿交替环境是指蓄水类工程的水位频繁变化或外部水位频繁变化等造成防水混凝土或防水砂浆干湿的变化,由于水和氧的反复作用容易引起钢筋的锈蚀和水泥基材料的劣化,因此将干湿交替环境作为Ⅱ类使用环境。